良知的囚徒 —— 1997年原文文章,作为欧洲人权法院案件50552/22(V.L.C.诉法国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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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非商业、教育及司法证据用途而转载,符合 fair dealing(英国)及 fair use(美国 / 欧洲人权法院)原则。该文章作为欧洲人权法院案件50552/22(V.L.C.诉法国案)的一部分证据提交。申请人(Vincent Le Corre)及/或其中国亲属可能面临死刑处决的风险,此为极端且不可逆的后果。
完整背景和威胁评估详见致英国国会议员杨缘女士的公开信:
🔗 https://www.ecthrwatch.org/timeline/open-letter-to-british-mp-yuan-yang-2024-10-13/
本文由D. D. Guttenplan撰写,最初发表在 Index on Censorship,用于揭示麦当劳长期以来如何通过法律打压手段压制批评者、举报人和受害者,此类企业模式与当前案件中的欺诈、掩盖和人权侵犯指控直接相关。
良知的囚徒
D. D. Guttenplan
Index on Censorship,第26卷第2期,1997年3月/4月,第180–185页
良知的囚徒
麦当劳因诽谤将伦敦绿色和平组织告上法庭。这已成为英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审判,并且在最终预计对麦当劳有利的判决下达之前,它已经严重损害了英国古老而严苛的诽谤法的声誉。
法律事务:麦诽谤案(McLibel)
下次你看到金色拱门时,不妨想一想:从1986年2月到1990年10月,麦当劳公司至少威胁起诉45个英国团体,只因为他们说了些对其汉堡不太友好的话。这些威胁的对象从主流媒体机构如Granada电视台、《每日邮报》和BBC,到地区报纸如《布朗普利与黑斯新闻购物报》、《努尼顿与贝德沃思交易商报》以及《利兹学生杂志》不等。每一宗案件中,威胁都奏效了:刊登了撤回声明、道了歉,或者内容被禁止播出或发表。
随后,在1990年9月,这家美国快餐巨头向五位伦敦绿色和平组织成员发起了诽谤诉讼——这是一个小型无政府主义组织,与国际绿色和平组织并无关联。面对一场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审判前景,且如英国所有诽谤案被告一样,他们无法获得法律援助,这五人被建议和解。考虑到案件在开审前光法律费用就可能高达10万英镑,而一旦开庭,每天的律师、助理律师、事务律师和书记员费用又高得惊人,这一建议是现实的。“没有哪一类法律领域中,被告会如此受原告财力左右”,大律师杰弗里·罗伯逊(Geoffrey Robertson QC)这样说道。
三位成员选择了和解。但海伦·斯蒂尔(Helen Steel),一位来自约克郡的前园丁,以及戴夫·莫里斯(Dave Morris),一位失业的伦敦邮递员,决定抗争。虽然莫里斯和斯蒂尔否认他们撰写或传播了那份名为《麦当劳有什么问题?》的小册子——一份六页的传单,抨击了麦当劳在健康、环境、动物权利和劳工关系方面的记录——但他们表示同意其内容,并愿意在法庭上为之辩护。
在审前听证中,麦当劳辩称,涉案议题过于复杂,陪审团难以理解。此外,麦当劳方面的大律师理查德·兰普顿(Richard Rampton QC)表示,与陪审团庭审可能持续六至七周相比,若由法官独自审理则只需“三到四周……我估计更可能是三周”。罗杰·贝尔法官(Mr Justice Rodger Bell)同意了此意见,于是在他们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法律援助上诉失败后,1994年6月,审判正式开始,莫里斯与斯蒂尔自行辩护。到1996年12月审判结束时,“麦当劳诉莫里斯和斯蒂尔案”已成为英国历史上最长的庭审。
案件初期几乎未受到媒体或人权组织的关注。然而,随着案件推进,其“以小搏大”的性质以及破纪录的审理时长,开始吸引媒体目光。这对麦当劳来说是坏消息,其在整个审判过程中的行径让人们越发觉得它正如那张《麦当劳有什么问题?》封面上描绘的那样——一个贪婪、霸道、躲在咧嘴笑着的小丑罗纳德背后的企业巨兽。
更糟的是,1995年2月,在几个月有关公司行为的不良揭露之后——包括麦当劳雇佣了两家不同的私人侦探事务所渗透进伦敦绿色和平组织约十名成员中——莫里斯和斯蒂尔的支持者发起了一个名为McSpotlight的万维网网站,专注于“麦当劳、McLibel案件与跨国公司”。网站设立在荷兰(不受英国法律管辖),提供了超过100兆的资料,其中包括被禁的《麦当劳有什么问题?》(有14种语言版本)、庭审完整索引转录本、McLibel主题T恤与徽章的订单单、以及几乎所有麦当劳曾试图压制的影片片段、漫画或文章——此外还有即将由Macmillan出版的莫里斯与斯蒂尔合著之书《McLibel:汉堡文化受审》宣传页。
也许不会那么快。议员尼尔·汉密尔顿(Neil Hamilton)最近成功说服多家英国书商不要上架《Sleaze: The Corruption of Parliament》一书,该书由两名《卫报》记者撰写,揭露了议会“金钱换提问”丑闻。他只是通过威胁提起诉讼就达到了这一目的。《卫报》主编艾伦·拉斯布里杰(Alan Rusbridger)评论道:“这是【詹姆斯爵士】戈德史密斯(Sir James Goldsmith)开始的,【罗伯特】麦克斯韦(Robert Maxwell)继承的做法。威胁起诉书商和分销商是一种非常有力的武器。”
针对McLibel案的最终裁决预计将于三月底之前作出。但戴夫·莫里斯对自己的胜算保持清醒:“判决的大部分内容对麦当劳不利,但这些将隐藏在判决书的小字部分。”大众媒体宣称麦当劳胜诉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是从传票发出之时起,那至少是从莫里斯和斯蒂尔被剥夺了陪审团审判权之时起。“法官甚至没有在总结陈词中提到我们的辩护,”拉斯布里杰补充道。这句话出现在《卫报》刚赢得警察联合会诉讼后的几天。“如果没有陪审团,我们会输掉这场官司。”
如果莫里斯和斯蒂尔败诉,他们将被判承担麦当劳的全部诉讼费用。尽管麦当劳在公众场合反复声明不会索赔,但它也向法庭请求10万英镑的赔偿金。鉴于两位被告年收入合计仅为7500英镑,“我们可能每月都从工资或救济金中被扣款,持续好多年,”海伦·斯蒂尔说。麦当劳还寻求禁令,禁止他们重复传单中提出的任何批评。斯蒂尔表示,如果违反禁令,“我们可能会坐牢。”
失去收入、言论受限、自由面临威胁——Keir Starmer大律师称,McLibel案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人权问题。它使整个英国诽谤法遭受质疑。”
但并非所有人权倡导者都表示认同。上议院议员莱斯特勋爵(Lord Lester)曾在《德比郡议会诉泰晤士报》案中成功主张:为了民主监督,政府机构不得以诽谤名义起诉媒体。他却在McLibel案中表示“对问题了解不够,无法置评”。而人权组织Liberty的负责人约翰·沃德姆(John Wadham)则认为,问题的核心是诽谤案中不提供法律援助。他主张应对原告和被告都提供法律资金。当被质疑此举可能进一步冷却新闻自由时,他回应道:“如果媒体犯错,就该赔偿。”
沃德姆并不支持英国需要像美国一样设立第一修正案来保护言论自由。“第一修正案是错的,”他说,“第十九条(《世界人权宣言》)才是对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英国——既是《世界人权宣言》又是《欧洲人权公约》的签署国——美国公司可以利用本国法院压制批评者。麦当劳并不是唯一这样做的美国公司。例如,制药公司Upjohn最近因一位苏格兰医生在《纽约时报》上发表的言论而赢得了一项价值25,000英镑的英国诉讼。虽然《纽约时报》在英国几乎无人订阅,但这微小的流通量已足够使英国法院宣称对案件有管辖权。
美国公司极少在美国法院提起类似诉讼,原因很简单:他们可能会输。按照美国法律,诽谤案的举证责任在原告身上,原告必须证明自己遭受了虚假诽谤。自196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裁定以来,任何被视为“公众人物”的原告——这个范畴广泛到包括麦当劳、皇室成员乃至大多数政府官员——都必须证明被控言论是恶意或鲁莽地忽视了事实。
英国公司也并不羞于利用诽谤法打压监督。伦敦大学学院(UCL)媒体法古德曼讲席教授埃里克·巴伦特(Eric Barendt)指出,英核燃料公司(British Nuclear Fuels)就是多家英国“喜欢打官司”的企业之一。巴伦特教授指出,真正走到法庭审判的案件数量其实非常少。而据《快报》集团公司法务贾斯汀·沃尔福德(Justin Walford)表示,多数案件只需打一通电话、寄一封信或发一份传票即可解决。“麦克斯韦其实并不常常真正起诉。”沃尔福德说,从长远看,麦当劳在McLibel案上花费的巨资也许是值得的。“以后谁再想在类似议题上批评他们,就会知道这家公司愿意为此投入六年时间和一千万英镑。你敢冒这个险吗?”
如果工党在下次大选中获胜,他们承诺将《欧洲人权公约》写入英国本国法律。届时,是否适用第10条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将由英国法官决定。但问题是,艾伦·拉斯布里杰说:“英国法官在扩大合格特权(qualified privilege)范围方面非常谨慎”,而这项制度本可像“公众人物”豁免一样提供保护。专打诽谤案的律师马丁·索姆斯(Martin Soames)建议,议会可能会出于“换取隐私权立法”的目的,同意设立这一豁免。杰弗里·罗伯逊则对此持怀疑态度:“议会里不会出现合理意见,因为政客们是从诽谤案中获利最多的那批人。”
如果法院和议会都不作为,难道言论自由就要永远受限于企业掠夺者之手?也未必如此。国际特赦组织律师安德鲁·克拉帕姆(Andrew Clapham)指出,国际法已经开始着手应对所谓“人权的私有化”。他说,我们通常认为人权只是限制国家行为,但“无论是被国家机关搜身,还是被私人保安公司搜身,结果是一样的”。
克拉帕姆认为,即使是针对饮食与健康之间关联的言论,若因诽谤法而被压制,也已违反国际法。他引用了《星期日泰晤士报》案:欧洲人权法院在该案中裁定,尽管英国法院禁止出版有关沙利度胺药害的内容,《星期日泰晤士报》仍有权发表相关报道。这一裁决实质上推翻了英国上议院对藐视法庭罪的支持。
类似情形是否也会出现在McLibel案?Keir Starmer认为应该如此。他表示,如果莫里斯和斯蒂尔上诉至斯特拉斯堡,他将为他们出庭辩护。他说:“如果我撞了你,让你双腿骨折,除非我被证明缺乏合理谨慎,否则我无需承担责任。而我们的诽谤法,却比人身安全甚至生命本身都更重视名誉。”
如果诽谤法被推翻,负责起草替代法律的议员或许可参考纽约和加州近期实施的言论保护法。在那里,开发商与伐木企业等公司常借助诽谤诉讼打压批评者。虽然这些案件鲜少胜诉,但被拖进法庭往往代价高昂、时间漫长。为缓解这种被称为SLAPP(Strategic Lawsuits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即“战略性反公共参与诉讼”)的寒蝉效应,这两个州的立法机构都通过法律,保障潜在被告在涉及公共事务时所享有的“请愿权和言论自由权”。
“这些法律并不能阻止原告提起诉讼,”纽约第一修正案专家维克多·科夫纳(Victor Kovner)说,“但可以让法官在初期就驳回案件,并允许被告获得赔偿,有时还包括惩罚性赔偿。”克拉帕姆总结说:“关键在于,我们如何让类似罗伯特·麦克斯韦那样的人为侵犯你的言论自由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莫里斯和斯蒂尔而言,无论法律如何改革,都无法让他们夺回在贝尔法官法庭上所耗费的两年时光。但英国任何法院的裁决,也都无法让McSpotlight闭嘴。
D. D. Guttenplan 曾在纽约担任报社记者、专栏作家和媒体评论人,现居伦敦,正在撰写I.F. Stone的传记。
来源:
Guttenplan, D. D. “McPrisoners of Conscience.” Index on Censorship,第26卷第2期,1997年3月/4月,第180–185页。
🔗 https://journals.sagepub.com/doi/pdf/10.1177/030642209702600243
⚠️ 法律声明(再次提醒):
本全文转载符合 fair dealing / fair use 原则,目的在于促进公开透明、提供法律证据,并依《欧洲人权公约》保护基本权利。该文为欧洲人权法院案件50552/22的一部分,在该案中,举报人的中国亲属可能面临死刑。
原始文章版权归 SAGE Publications / Index on Censorship 所有:
🔗 https://journals.sagepub.com/doi/pdf/10.1177/0306422097026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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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gain a clearer understanding of the sequence of events in this case, I invite you to view a detailed timeline at the following link:
https://www.ECTHRwatch.org/timeline/mcdonalds/
This timeline provides a comprehensive overview of the key milestones and developments.